
立案
劳动仲裁立案开庭审理时间法律未作规定,不过法律规定裁决作出时间,在仲裁庭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调解或者裁决即可。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法院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劳动仲裁立案开庭审理条件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仲裁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开庭审理:
1.属于劳动争议范围;
2.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4.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三、劳动仲裁立案开庭审理多久通知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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