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揭
离婚时房屋还在按揭中的,房屋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取得完整产权后有争议的再诉讼解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按揭房过户需要的手续是首先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房屋的归属,然后还清贷款,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明、购房合同、离婚证等文件,经登记机关审查通过的就予以登记,发给房产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1.男女双方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体现实质公平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4.综合考发展规划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
5.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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