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空置被催交物业费及公摊费,业主质疑收费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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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xy0101

2026-01-02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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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说,如果物业公司采取包干制收费模式,那么物业费中已经包含了公摊水电费等公共分摊费用,因此不应再额外收取。这是因为业主支付的固定物业费用中,已涵盖物业共用区域和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与维护成本(其中包括公摊水电费),而盈亏风险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不过,若物业服务合同明确约定物业费不含公摊费用,需另行计收,则物业收取公摊费是合理的,但必须依据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方式执行,严禁擅自加价或乱收费。您可以查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空置房物业费的相关政策。例如,在我们邵阳市城区,空置房物业费不得超过正常标准的80%。如果物业公司除了正常收取物业管理费外,还强制每年加收200元公摊费且缺乏合法依据,这种行为属于违规乱收费,违反相关规定,应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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