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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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lala

2026-01-04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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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上述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律师提醒您,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如下:

1.合法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形式合法和内容合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外,都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具备必备条款,且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公平原则,要求劳动合同内容公平合理,用人单位不得以强势地位压制劳动者而制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

3.平等自愿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平等,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出于自愿而签订;

4.协商一致原则,合同条款是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不得强迫订立劳动合同

5.诚实信用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欺诈对方。

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约定试用期

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时,最主要是要看签的合同期限是多长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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