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合同纠纷的仲裁机构是由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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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二、合同仲裁费用谁出
合同仲裁费用由谁出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同时,亦考虑到仲裁庭对当事人仲裁请求的满足程度、责任划分及其它因素,由当事人分摊仲裁费用。
2.如果当事人在仲裁庭调解过程中当庭或庭外达成和解时,仲裁费用将由双方当事人按其达成的和解协议分担。若当事人在和解协议中,未对仲裁费用作出约定,仲裁庭将按当事人各承担50%的比例进行裁定。
3.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仲裁庭根据当事人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其各自应当承担的仲裁费用的比例。
仲裁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
三、仲裁条款在合同解除后是否继续有效
仲裁条款在合同解除后是继续有效的。仲裁条款是解决合同纠纷的独立条款,是争议的解决条款,合同的解除不影响仲裁协议、仲裁条款的法律效力,仲裁条款一般不随合同的效力发生改变。
王律师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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