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被认定无效有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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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3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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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被认定无效有哪些影响

无效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1.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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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4.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对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享有婚姻法规定的关于父母子女的权利。

5.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权。

二、婚姻被认定无效的情形是哪些

1.重婚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而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我国法律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

3.不到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姻关系无效。双方都符合了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婚姻被认定无效与可撤销婚姻的明确区别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明确区别为: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而可撤销的婚姻是违反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可以是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3.申请时限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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