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
不交诉讼费会导致诉讼被按撤诉处理。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将通知其预交。

财产
因此,不交诉讼费意味着原告放弃了继续诉讼的权利,法院将不再受理该案件。
二、相关法律依据简述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时,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对于财产案件,除了交纳案件受理费外,还需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七条详细列举了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情形。当事人如符合这些情形,可以依法申请司法救助,并在起诉时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诉讼费减免申请途径
当事人若认为自己在交诉讼案件处理中面临较大的经济损失,并希望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可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
1.需要了解自己所处的经济困难状况是否符合《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规定的缓交、减交或免交的条件。若符合条件,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其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对于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而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当事人,还需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
3.当事人在申请过程中应保持与法院的沟通,及时补充材料或提供进一步的说明。法院将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
总之,不交诉讼费会导致诉讼被按撤诉处理,但当事人若符合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的条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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