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单位
工厂不给辞职,若劳动者已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则三十日后工厂仍不让走是违法的。
1.劳动者在此情况下可以依法与工厂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工厂的违法行为,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合同
3.若工厂在接到通知后仍然拒绝劳动者离职,或侵犯劳动者的其他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工厂不让辞职的法律依据
工厂不让辞职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1.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第三十七条则进一步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第九十条也规定了劳动者在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况下,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这并不妨碍劳动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辞职的注意事项
在试用期辞职时,劳动者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试用期辞职的程序及手续: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只需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试用期辞职的通知,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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