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产
破产债权是指债权人基于破产申请前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的合同、侵权行为等法律关系,在破产程序中对债务人享有的、能够通过破产程序获得清偿的财产请求权。
1.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

合同
二、破产债权包含哪些种类
破产债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这是最常见的破产债权类型,指的是在破产宣告前,债权人已经与债务人形成了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且该债权没有财产担保。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虽然享有对债务人特定财产的优先受偿权,但出于某种原因选择放弃该权利,从而将其债权纳入破产债权中。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即使债权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但根据破产法的规定,这些债权也可以被纳入破产债权中进行清偿。
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在某些情况下,由于破产宣告导致经济合同的解除,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了经济损失,这部分损失也可以作为破产债权进行清偿。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破产债权类型。
三、破产债权有哪些特点
破产债权具有以下特点:
1.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成立。破产债权必须是在破产宣告前已经形成的债权,这是其成立的基本前提。
2.无财产担保或放弃优先受偿权。破产债权通常是没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或者虽然有财产担保但债权人选择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这些债权需要依破产程序从破产财产中平等受偿。
3.财产上的请求权。破产债权必须是表现为金钱或能折算为金钱的债权,具有人身性质的财产权利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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