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0 11:10
药物过敏
2. 严重的皮肤病变应避免使用。
3.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
皮肤病
5. 皮肤破口、疮口应暂停使用。
6. 在脸部、眼睛等敏感部位使用时应避免。
7. 药物容器上注明的保质期已过期的应弃用。
8. 注意药品的正确剂量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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