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
《民法典》中要约邀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仅发出的要约含有相应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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