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雷波县产假法律法规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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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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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jni

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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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凉山州雷波县的产假规定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四川省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女职工的产假一般为九十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此外,根据四川省的具体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产假工资。若所在单位参加了生育保险,则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若未参加生育保险,则产假期间的工资由所在单位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产假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因此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查阅最新的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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