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绩效考核多次不合格,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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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bbbbbaaa

20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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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如果公司以此为由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免费),索取每工作一年赔偿两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自行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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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c46846

20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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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如果员工的绩效考核多次不合格,并且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但具体到“多次”是多少次,以及“不能胜任工作”的标准,这些都需要根据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来确定。同时,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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