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同时出轨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但精神损害抚慰金不予支持,互不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要求赔偿财产损失也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夫妻同时出轨违背夫妻忠诚义务,足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应判决离婚。
二、双方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均不予支持。
《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过错”,主要指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和事实。因此夫妻同时出轨均尚未达到前述法律所规定的过错程度,故法院不予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
夫妻双方同时出轨的情况在法律上被视为双方都有违反婚姻忠诚义务的行为。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院通常会考虑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双方的感情状况、子女的利益以及双方对过错的态度等因素。具体的判决结果可能会包括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的决定等。但是,具体的判决内容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