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事人之间的借款纠纷缩提起的诉讼,若双方在借款时约定了管辖法院,则应当由约定法院进行管辖;若没有约定法院的,一般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借款纠纷诉讼确定法院管辖权的问题,通常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理。根据该法,借款合同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具体来说,如果借款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那么该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有管辖权。如果没有约定履行地或者约定不明确,一般认为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此时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作为管辖法院。
此外,如果借款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且该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该约定管辖的法院就有权管辖此案。
在实践中,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管辖法院。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涉外的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可能会根据相关国际条约以及我国法律的特别规定有所不同。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