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发后,对责任认定无异议的,可以凭交通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来协商赔偿事宜了,如果对交通责任认定书的认定不服,也可以在交通责任认定书下发后提起复核。在协商赔偿时双方对赔偿意见不一致的,可以通过调解、起诉等方式来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责任书下达后,处理流程大致如下:
1. 仔细阅读责任书:确认责任认定是否合理,是否有误。如果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 保存责任书:作为后续处理事故的依据。
3. 处理事故赔偿:根据责任书确定的责任比例,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双方可以自行解决,也可以请求交警部门介入调解。
4. 保险理赔: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责任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5. 维修车辆:赔偿费用确定后,可以将车辆送至修理厂维修。
6.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或调解未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向法院提起诉讼。
7. 遵守交通规则:为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应当更加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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