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玉树州玛多县产假法律法规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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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增加产假60天。

法律规定:

《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延长女方产假六十日,给予男方看护假十五日。公民接受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在前款规定假期内按出全勤发工资,不影响调资、晋级、福利待遇和评奖。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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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玉树州玛多县关于产假的具体法律法规可能与其他地区相同,遵循国家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此外,青海省或玉树州可能有更具体的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但这些细节可能需要查阅当地的具体文件或咨询相关劳动保障部门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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