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要证明起诉地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所在地的话,则需要居住证明;如果起诉地是被告的户籍地,则无需居住证明。
2、因为离婚诉讼是民事诉讼,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离开原来的住所地超过一年,按照法律规定,就不应当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人民法院立案时,开居住证明来证明是否有管辖管理。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