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期间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期间生病若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87条规则支付赔偿金(每服务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在劳务合同期间,如果员工因病无法继续履行合同,通常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和个人健康状况来决定是否可以解除劳务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务合同中可能会规定因病请假或无法工作的情况处理办法,包括是否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等。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员工可能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说明其因病无法工作,才能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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