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聚众围攻、冲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扰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的;
2、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聚众围攻、冲击、强占、哄闹公共场所,扰乱社会秩序的;3、其他破坏国家法律的行为。4、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是指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的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破坏法律实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在具体定罪时,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邪教组织的规模、破坏法律实施的形式和程度等因素,来判断行为人的具体刑事责任。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