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没签成中介费怎么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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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zzalwang

13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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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居间合同中,房产中介公司做为居间人的义务是如实向租客报告有关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事项,权利是收取促成合同成立时的报酬或在合同未成立时收取从事居间活动必要的费用。

居间方未能促成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是不得要求支付报酬的,但可以要求委任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必要的费用,如交通费、通讯费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必要费用请求权】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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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j003

13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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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如果买卖双方最终未能达成协议而未能成功签订买卖合同,中介服务费的收取问题通常会根据中介公司与客户之间签订的委托协议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委托协议会详细规定在不同情况下中介服务费的处理方式,包括交易未成功时的费用退还或收取标准。

有些中介公司可能会在客户签署委托协议时收取定金,作为服务费用的一部分。如果交易未能成功,这部分费用可能会被扣除,但扣除的金额和条件需要根据协议的具体条款来决定。

如果中介公司在没有签署正式委托协议的情况下预收了服务费,那么在交易未成功的情况下,中介应当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但是,如果客户在交易过程中确实使用了中介的服务,且协议中有相应的条款规定,中介可以收取部分费用作为补偿。

具体如何收取或退还中介费,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直接与中介公司沟通,了解你们之间具体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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