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解除决定人(单位主管、劳动者)递交解除申请书;
(二)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
(三)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
(四)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五)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
(六)给职工办理党、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
(七)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事项;
(八)给职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解除劳动关系通常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这些程序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步骤:
1. 提前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如果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2. 解除理由: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有合法的理由,比如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者员工因病、因伤无法继续工作等。
3. 经济补偿:如果解除劳动合同是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如裁员等,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4. 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交接、领取离职证明等。
5. 劳动仲裁或诉讼:如果双方在解除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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