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手续,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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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解答

一是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书,二是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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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通常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可以分为协商一致终止、法定终止和自动终止三种情况。

协商一致终止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终止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需要双方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终止协议。

法定终止是指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下,劳动合同可以由一方或者双方提出终止。例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也需要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劳动者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自动终止是指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此种情况下,也应当由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由劳动者根据合同约定向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

无论哪种情况,用人单位在终止劳动合同时,都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除非是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被终止合同的情况。

此外,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还应当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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