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1.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破产
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公司有为债务提供抵押的,抵押财产并不属于破产财产,抵押财产优先于工资清偿。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企业破产而收回的投资,联营的收益和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