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
商标权包括的权利有: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合同
3.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4.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5.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6.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7.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二、商标权的保护期限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是十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三、侵犯商标权的情形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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