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得符合什么条件

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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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kjay

2025-10-29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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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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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法律援助得符合什么条件

法律援助得符合以下条件:

1.请求国家赔偿;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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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7.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8.其它。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二、

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

1.向法律援助机构提起申请、并且提供证明符合法律援助的材料;

2.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

3.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受理;

4.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

三、

申请法律援助后拒绝委托的后果

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但是,这并不表明法律援助中途不能停止。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

(一)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二)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三)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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