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司法解释

商标

1个回答

写回答

15896391899

2025-12-13 02:09

+ 关注

商标
商标

一、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司法解释

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除特殊情况外,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侵犯著作权的复制品、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注册商标标识或者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和工具,应当依法予以没收和销毁。上述物品需要作为民事、行政案件的证据使用的,经权利人申请,可以在民事、行政案件终结后或者采取取样、拍照等方式对证据固定后予以销毁。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法院
法院

1.主体要件,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和单位,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本罪;

2.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主观要件,该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

4.客观要件,该罪的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

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量刑标准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量刑标准是: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举报有用(0分享收藏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