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用期
是可以向法律仲裁机构仲裁延长试用期仲裁事项,延长试用期是不合法的,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对试用期时间与公司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应当首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向当地仲裁委进行申诉,如不满意仲裁结果应当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用人单位
二、试用期无效的几种情况
试用期约定无效的情形:
5.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约定试用期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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