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法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缺点
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点是:
1.可迅速聚集大量资本,可广泛聚集社会闲散资金形成资本,有利于公司的成长;
2.有利于分散投资者的风险;
3.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
股份有限公司的缺点是:
1.设立的程序严格、复杂;
4.公司的商业秘密容易暴露。
三、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设立的机构有哪些
1.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2.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由5-19人组成。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可以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3.监事会。监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机构,由3名以上的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员工代表组成。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监事会可以推荐一人为监事会招募人,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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