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复议
没有具体规定,由作出强拆决定的行政机关确定,超过期限不拆除的,行政机关会催告拆除。经催告仍然不自行拆除的,就会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农村违建拆除没有补偿。认定为违章建筑,无权主张拆迁补偿;拆违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无须给予补偿;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赔偿金。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根据情况可以并处罚款;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房屋拆迁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决定之日起6个月向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