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
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有效报销单据等相关材料,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合同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医药费保险报销的范围
1.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3.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4.其他。
三、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医药费保险报销多久到账
工伤认定后医疗费一般1-2个月内报销下来。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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