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被告不出庭什么叫无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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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anguang

2026-01-04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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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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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仲裁被告不出庭什么叫无正当理由

劳动仲裁被告不出庭叫无正当理由是除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等正当理由外的理由。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不出庭,如果无正当理由的,仲裁庭可以作出缺席裁决。在裁决书生效后,被申请人仍然需要履行该裁决书中规定的义务。如果有正当理由的,仲裁庭可以视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律师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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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二、劳动仲裁被告不出庭多久作出裁决

劳动仲裁一般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被告不出庭有什么影响

劳动仲裁被告不出庭有以下影响:

1.仲裁庭可以缺席判决;

2.视为被申请人放弃举证权利、需承担不利后果,仲裁委可能对申请人的主张及其提交的所有证据均予以采信;

3.被申请人可能需要承担败诉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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