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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不是医疗期而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应当按照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来发。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但该期限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情况特殊的,可延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王律师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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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待遇要交税吗
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待遇如果超过5000元每月的,则要交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三、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注意事项
劳动者在工伤治疗期间,公司不能擅自停发“部分奖金(产量、质量奖金)”,否则是违法的,应予纠正。
在工伤医疗期结束后,劳动者需要继续治疗的,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果劳动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如果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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