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单位
用于解决劳动争议问题的程序如下: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法院
3.仲裁程序。若经过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目前法院是由民事审判庭依民事诉讼程序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也就是说当事人若不服一审判决,仍可向上级法院上诉。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用于解决劳动争议问题的机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等。
二、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流程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的流程:
1.告知当事人开庭审理的日期与地点;
2.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发出公开开庭审理的公告;
3.开庭,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
4.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5.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6.庭审辩论;
7.评议与裁决。
王律师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三、劳动争议的种类
劳动争议纠纷包括:
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3.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4.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7.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8.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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