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面对未签劳动合同辞职后被扣工资的情况,员工可直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可能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员工应收集好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记录、同事证言等,以便在举报过程中提供有力支持。

用人单位
未签劳动合同离职,员工仍有权获得工资。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因此,即便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离职时仍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其应得的工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也明确指出,劳动关系解除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1.收集证据:员工应尽可能多地收集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邮件、工资条、同事证言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维权过程中至关重要。
2.申请劳动仲裁:携带收集到的证据,员工可向单位住所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可能的双倍工资赔偿(因未签订劳动合同)。
3.投诉劳动监察部门:若员工不愿或不便申请劳动仲裁,也可直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并责令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4.法律诉讼:若对仲裁裁决不服或仲裁机构不予受理,员工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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