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用期
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如下:
1.但需注意,若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一判断基于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事实,该事实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证据。

合同
3.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还需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作为赔偿。
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依据主要来源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1.该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
2.对于试用期内的员工,若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违法辞退,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二倍工资赔偿。
3.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4.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试用期被辞的经济补偿标准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具体标准与上述第四十七条所述一致。
2.若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员工,则需按上述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3.值得注意的是,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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