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5 14:02
强制拆除、清除等事实行为的违法性通常在主观上反映了行政机关陷原告举证不能的过错程度,即没有给原告留出必要的、合理的自行防备、纠正或者腾迁的机会和期限,以使原告避免损失扩大或者证明损害情况,故行政机关要对给原告造成的证明妨害承担符合其违法情形、过错程度的相应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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