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解除劳动
合同是口头形式的为无效。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的证明。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单位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
合同的证明书,
用人单位应承担补正及赔偿责任。所以,虽然法律规定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行为应采取书面形式,但书面形式并不是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行为的实质要件。
劳动合同法设定的企业应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
合同的证明书,只是为了便于劳动者到新单位就业及到社会
保险局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单位口头解除劳动
合同的行为是否成立、生效,应根据劳动者劳动
合同被解除的客观事实和法律依据,来判断单位是否解除或终止解除劳动
合同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