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跑了怎么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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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跑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老板收不到的,可以参考《民法典》,直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自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送达对方时解除。

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合同自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不需要通知老板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2、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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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跑了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解除劳动合同:

1. 如果企业依法宣告破产或者被依法解散、撤销,劳动合同将自动解除。

2. 如果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者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等情况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劳动者可以与企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 如果企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如未按时支付工资、未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等,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4. 如果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如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 劳动者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操作时劳动者应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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