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现金分配给股东要交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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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被清算企业向股东分配剩余资产,无论是否超过本金,涉及货物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缴纳增值税。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结清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款,清偿企业债务,按规定计算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资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八条

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二)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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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现金分配给股东时,通常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国税法,当公司进行清算并分配剩余财产给股东时,股东获得的现金分配被视为股息收入,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税率可能因情况而异,一般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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