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时效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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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时效性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发生事故后30日内申报工伤认定的申请。劳动部门60日内作出决定;劳动部门10日内送达认定书;不服认定结果的在60天内和15天内对认定和鉴定申请复议。由于劳动者的病情和伤情有可能发生变化,建议建造进行认定鉴定和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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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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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工伤认定的时效通常是指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超过1年的时效申请工伤认定,则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工伤认定时效和申请流程可能会根据地方性法规有所调整,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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