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产
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好处和坏处是:
1.当选业主委员会的好处:

备案
(2)更好促进业主和物业间的沟通;
(3)监督维修基金的去向,保护业主利益。
2.当选业主委员会的坏处:
(1)业委会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2)业委会需要的经费缺乏。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必备条件
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的业主,可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工作时间等。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三、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什么
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王律师提醒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依照本条例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4.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5.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6.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7.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8.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有效,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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