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
2、法律规定:《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七条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1)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2)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3)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3、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女职工的产假标准为98天,其中包括产前假15天。如果马鞍山市当涂县的女职工符合享受延长产假的条件,比如难产、多胞胎等情况,产假可能会相应延长。具体延长天数应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相关地方性政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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