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1劳动
合同中应当明确工资数额,发放方式等。2如果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适用集体
合同规定;没有集体
合同的,实行同工同酬;如果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
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3《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
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
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
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
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
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
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
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
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
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第十八条劳动
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
合同规定;没有集体
合同或者集体
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
合同或者集体
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