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1、订立劳动
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
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
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
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
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4、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
合同的规定;5、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
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变更的劳动
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
合同文本由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