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劳动合同的生效不等于劳动关系的建立吗

合同

2个回答

写回答

lyx201226

2025-04-10 10:26

+ 关注

合同
合同

1·劳动合同的生效不等于劳动关系的建立,从《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与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内容看,存在法理上的矛盾。矛盾的法理根源:合同是建立法律关系的书面文件,合同生效,该合同下的法律关系即已建立。

2·《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用工之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生效后,却又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生效的法律后果,自然是双方均应受劳动合同的约束(否则,那又叫什么生效呢),即双方应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劳动关系又尚未建立,那么双方又不受劳动关系的约束(因为还不存在劳动关系),即双方不必履行任何义务。

举报有用(10分享收藏

Pupikkk

2025-04-10 10:46

+ 关注

劳动合同的生效和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两个相关但不完全相同的概念。劳动合同生效通常指的是劳动合同在法律上开始具有约束力,这通常是从合同约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或者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算起。而劳动关系的建立则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雇佣关系,这可能在劳动合同签订之前就已经开始了,特别是在一些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作行为开始后,即使劳动合同稍后才签订,劳动关系也视为从工作开始时建立。

因此,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劳动合同的生效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是同步的,但它们的法律定义和具体情形有所不同。

举报有用(10分享收藏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