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2、法律依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第五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一个自然人投资经营,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本身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所得直接由投资者申报纳税。
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通过签订合伙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企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合伙人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自然人合伙人和法人合伙人。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指对个人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的经营所得范畴,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