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产假180天。
2、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18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30天。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其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临夏县作为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的一个县,其产假规定通常遵循国家和甘肃省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性职工在生育子女后,可以享受一定期限的产假。具体来说,一般情况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除此之外,根据《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政策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产假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具体的实施还需要参照当地的计生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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