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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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age123

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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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2、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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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通常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需要支付上述的经济补偿金。

但需要注意的是,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还需考虑具体的劳动合同条款以及地方性法规,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人力资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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