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法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在某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这些情况主要包括:
1.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这三个期间内,女职工享有特殊的劳动保护,即使劳动合同到期,也应当顺延至哺乳期满为止。 2. 女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这种情况下的女职工按法律规定,拥有不同的劳动保护和待遇。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